4 {6 |* _' w6 A. x! u, l4 p不管叫什么名,这次改革后肯定都是参公的。参公可以走职级并行,北方省份区县职级并行的话,大概四十左右二级主任科员也就是正科级待遇,单算阳光工资加车补,五千左右。而且任上实职以后,可以工作满一年后调任公务员,任区县的局副职甚至正职也是有可能的。在区县,这个级别权利就不小了。对于年轻人走仕途的,招考的时候选择参公单位,还是可以的。身边有一真实例子,不限专业考进事业编,然后连续几年神操作,今年37周岁,副处级了。真是一部都没耽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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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健局没监督科?也许叫法不同吧,有些叫法监科或法制科。这才是在法律上认可执法的,只是因为卫健局没人才委托给卫监。在健康促进法出台前,你去看卫生领域任何法律都没说卫监执法,执法主体都是卫生行政部门。这也是为啥卫监有些省参公有些不能参公的根本原因,也就是就是看当地认不认同委托执法属于执法。不认同就不让你参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