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m6 S# P. R% F! {你说的这些跟我掌握的不太一样。你说的这应该只是地方政策,并不是国家政策。 ; `! S$ g5 S+ m `9 ?首先防疫站分家是在非典之前,我所在的县区2001年就已经分家了,我们当时的政策是,防疫站分家后,监督所参公,疾控中心利用4年的时间,由财政全额拨款,每年递减30%,最终转为自收自支单位。只不过随后的非典疫情,因为国家开始重视疾控中心的工作,此项改革被紧急叫停了。因此别说参公,没让疾控消失就已经很不错了。7 G0 Q# x8 n c0 T3 L# }
其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2009年开始实施,一开始并没有疾控中心什么事,一直都是由卫生局在负责实施,只不过在随后几年运行当中出现了太多问题,这让卫生局认识到,如果没有专业的支持,仅仅凭借行政手段根本无法顺利实施该项目,因此才开始要求疾控、监督、妇幼必须参与到该项目中来。所以仅仅只是让疾控提供专业支持而已。6 ]$ q7 L. I, `/ 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