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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x123333222 发表于 2021-4-29 12:41+ ^" d" c2 p, b ^, q$ P
这样也好啊 & n# w8 u2 i2 D( U
你对参公理解有问题啊。7 U; i- U. q2 o* E8 N
卫生局和卫计委合并成卫健委的时候,卫生局下属单位卫生监督所(参公)与卫计委下属单位抽调队(事业)合并。
, H5 m4 [+ J. s双方合并之后挂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队(参公)
! _: }! @# ^. r2 J$ d8 t/ u但是重点来了,执法队中存在三种身份。
( \! l/ e: O- ] {* e, w6 b一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的参公管理人员。这些人属于公务员登记,组织部管理,车补,绩效考核都有。参加遴选可以进行调动。
, {; r3 o$ E/ I: E, O4 \二是工勤人员,包括后勤,司机等,无车补无绩效考核。
3 C5 q& e2 w2 ]8 ~# [) I4 W0 T- ]三是事业编身份人,无车补无绩效考核,由人社局管理,无法参加遴选。
1 H- _% I$ L( U6 [; t整个单位虽然施行参公管理,但因为人员本身身份问题,甚至没办法施行同工同酬,所以当时造成了许多舆论。之后解决方法是只为工人及事业编制人员施行绩效考核,并按照考核结果发奖金,而且这个奖金要低于公务员(参照管理)标准,另外在补助方面,公务员是60/日伙食标准,事业工人是30/日。4 q1 t) n, j$ i6 c) A) ]
如果将来疾控与监督合并,虽然整体上是参公管理,但事业编身份人员是不可能拥有公务员身份的,除非去通过公务员考试。( {' w& J* ^" q% p' l/ t& F
公务员编制有严格的要求,按照当地人口比从国务院规划人数一路到基层,省市没有动底下各级编制的权利,只能在同平台互相划分,如果成建制统一划入,编办与组织部根本找不到那个可补充的缺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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